一、為強化本系學生整體學習成效與專業能力,提升畢業生之升學與就業競爭優勢,特訂定本規定。

二、學士班學生除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依必修科目表外,需符合以下修業規定始得畢業:

(通過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,依本校「大學部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
(參與服務學習,依本校「服務學習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
(參與全人學習護照各項學習活動達認證標準,依本校「全人學習護照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
(參與「藝術職業倫理」、「中華文化專題」,依本校「職業倫理教育實施要點」及「中華文化專題講座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
(通過以下核心能力檢核:

1. 本系主修課程成績及格分數70分。

2. 須在畢業前完成三選一之期末會考 (創作作品、小品舞作或與舞蹈相關之文章)

3. 須完成280點的【舞蹈精進集點】

【舞蹈精進集點】規定如下:

(1) 為提升本系學生舞蹈相關領域,有效培養學生未來 就業核心能力 ,暨本系為養成學生誠樸、負責、自律 、精進、服務與互助合作之美德,特訂定系學生畢業 門檻之一規定。

(2) 舞蹈領域精進內容分為五大項:學術、演出、競賽&證照、服務、賞晰。

(3) 各大項分別需取得:7學期(每學期40點以上)總額280點以上,如未能在七個學期內完成,請於第八個學期補足學習點數。

    術:80 (7學期至少取的80) 以上

    出:80 (7學期至少取的80) 以上

競賽&證照:10(7學期至少取的10) 以上

    務:50 (7學期至少取的50) 以上

    晰:60 (7學期至少取的60) 以上

()其他修業規定:

服務學習

100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學生,必須參與「服務學習」,始得畢業。

相關規定請參考網址:http://cur.pccu.edu.tw/ezfiles/7/1007/img/166/HL04.pdf

全球競爭力檢定

108學年度大學部學生需完成全球競爭力檢定達標準,始得畢業,但各院、系訂有較高畢業英文標準者,從其規定。詳細資訊請參考網址:

https://reg.pccu.edu.tw/files/11-1004-6960-1.php?Lang=zh-tw

http://reg.pccu.edu.tw/ezfiles/4/1004/img/217/GE103.pdf

藝術職業倫理、中華文化專題

103學年度起入學之大學部學生1至3年級均需參與該班開設之「藝術職業倫理」和「中華文化專題」學習活動,不計學分
是否列入畢業門檻請參考網址:

http://cur.pccu.edu.tw/ezfiles/7/1007/img/166/HL30.pdf